食品伙伴網訊 2022年,我國主要的海外貿易合作伙伴包括歐盟、美國、澳新、加拿大、日韓、東盟地區(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歐亞經濟聯盟等在涉及食品通用法規、食品標準、添加劑使用、標簽標示要求和進出口監管等領域進行了多方位的制修訂工作,涉及產品品類多為高風險級別的食品,包括動物源產品、復合食品、水產產品、嬰配乳粉以及特定產品類,如膳食補充劑、有機產品、轉基因產品、清真產品等。海外相關標法內容的調整與更新勢必會對2023年的出口工作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下面針對企業關注度較高的標法修訂內容進行總結分析,希望能為相關方工作開展提供幫助。
一
食品通用法規
2022年,在食品安全通用大法制修訂領域作出調整的國家和地區主要包括美國、加拿大和東盟成員國柬埔寨等。
1.美國:發布2022版食品法典,調整過敏原成分清單和標示內容的過渡期要求,允許寵物在餐廳室外用餐等;
2.加拿大:修訂食品基本法,企業獲得制訂食品包裝尺寸的自主權,明確標簽標示中有關“產品類別”的具體要求等;
3.柬埔寨:正式頒發《食品安全法》,要求本土生產和進口的食品必須遵守該法制定的一般原則和要求,產品質量遵守柬埔寨國家標準或CAC標準(柬埔寨未制定的產品標準可參考CAC標準),實現柬埔寨食品安全監管的協調統一。
4.印度尼西亞:加工食品中重金屬污染要求新規發布,原法規廢止,多種污染物如砷、鉛、汞、鎘在加工食品中的最大殘留標準明確,同時嬰配乳粉等產品中的錫的殘留限量要求也需要關注。
二
產品標準
2022年,歐盟成員國愛爾蘭、馬耳他,日本、韓國、印度、馬來西亞、泰國、歐亞經濟聯盟等分別對特定產品類別如轉基因產品、有機產品、食品補充劑、嬰配產品、素食產品等產品的標準要求進行了調整修訂,使之更符合市場需求。其中,需特別注意的是:
1.愛爾蘭:發布新食品和有機產品條例,基于該國食品安全落地實施要求,對該國所遵守的歐盟相關法規進行修訂,如規定了新食品投放市場的要求和有機生產和銷售的各項要求等;
2.英國:對嬰配產品等產品條例進行修訂,加工谷物食品和嬰兒食品生產中允許使用的營養強化劑清單擴大;
3.日本、韓國:日本發布多種產品如大豆肉、味噌等產品的產品標準,韓國修訂健康功能食品的原料使用清單和部分指標,如總脂肪酸的規格等;
4.歐亞經濟聯盟:明確巧克力及其制品的產品標準要求,并對乳及乳制品的定義和標簽要求進行了修訂,規定包裝飲用水和禽肉及其制品技術法規實施生效過渡期;
5.新加坡:廢止59份產品標準,如玉米粉、木薯粉、水果面包等的標準,但食品生產企業對標簽上所使用的產品名稱和描述內容負責,不得虛假宣傳;
6.泰國:明確轉基因食品的產品標準,規定了產品定義、產品標準要求以及評估方式和檢測方法等。要求轉基因產品的生產、進口和銷售必須使用許可目錄清單中的經安全評估的物質成分。
出口企業在對上述國家或地區出口相應產品時,應提前把握了解產品新規要求并做好產品對標工作。
三
標簽標示
2022年,在新冠持續流行和國民對營養健康日益重視的大背景下,美國、加拿大、歐盟、日韓、東盟等國家和地區在食品標簽方面也做了諸多實質性工作,在過敏原標識、營養標簽尤其是健康聲稱方面的更新內容值得關注:
1.美國:芝麻被納入至食品過敏原清單內,標簽中該成分的強制標識內容要求實施日期明確;擬修訂自愿性“健康”聲稱的條件和標示要求等;
2.加拿大:明確要求高鈉、高糖及高飽和脂肪食品的主要展示版面強制標識“放大鏡”標志,相關企業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標簽修訂;
3.歐盟:擬制定統一的強制預包裝營養標簽與營養成分分析和食品營養聲稱要求,主要涉及飽和脂肪酸、鈉和添加游離糖的過量攝入以及膳食纖維和鉀的攝入不足等科學分析;
4.日本:修訂轉基因產品相關標示要求和產品中未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標示要求等,將未使用添加劑的標簽標示類型大致分為10類包括單純的“無添加劑”標示等;
5.韓國:修訂產品的消費期限,新增“年月日”標示要求的產品類別以及營養成分表中某些營養成分如亞麻酸等的每日營養成分標準值等。
6.新加坡:零售的預先包裝好的即飲飲料根據糖分和脂肪含量高低被分級(A-D),A級相關成分含量最低,D級最高。評級為C級和D級的飲料強制性要求標示Nutri-Grade標志,而較為健康的A級和B級飲料可自愿標注Nutri-Grade標志。
四
進出口監管
2022年,美國、歐盟、澳新、韓國等主流國家和地區對國外供應商驗證要求、進口食品邊境控制、國家殘留監控計劃清單、進口食品合規干預計劃、進口申報文件提交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立法工作,主要包括:
1.美國:更新關于國外供應商驗證計劃(FSVP)中提供唯一企業標識碼(UFI)指南要求,申報進口食品時可臨時使用身份代碼“UNK”(unknown)代替DUNS編號的規定被廢止,要求食品在進行進口申報時必須填寫入FDA認可的UFI碼,否則產品將被拒絕入境;
2.歐盟:發布多項涉及食品進出口管理要求的修正案,如修訂動物源食品國家殘留監控計劃的批注清單,規定了第三國農獸殘和污染物殘留限量監控計劃的標示要求;在進口食品邊境抽檢方面,霉菌毒素、農殘等的臨時抽檢比例提高,涉及中國的為黃原膠,風險因素為農藥殘留,抽檢概率為20%;第三國產品準入清單更新,中國可對歐盟出口鰭魚類和甲殼類動物,田雞腿和蝸牛,和蹄制品(不包括蹄粉)、骨和骨制品(不包括骨粉)、角和角制品(不包括角粉)等。
3.澳大利亞:進口產品合規干預計劃相關內容調整,納入干預清單內食品類別擴大,如蝦類產品、香辛料包括產品、辣椒粉、加工大蒜(中國或韓國產)均被列入合規干預計劃清單內。合規干預計劃將基于風險級別對進口產品進行抽檢,檢查頻率最低為10%,最高可達100%,檢查范圍包括生產線層面。
4.韓國:要求水產品或畜產品出口韓國必須隨附出口國主管當局簽發的衛生證明;提高進口產品的文件檢查頻率,進口食品申報單需隨附產品照片(部分產品類別如活的、冷藏及未包裝的天然狀態的水產品、農林產品、肉類除外)。韓國同時加強了本土及境外進口的需接受精密檢查的水產品的檢查要求。
結語
通過上述各國和地區2022年食品標法制修訂情形的梳理概述,可以看出: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和地區未在食品安全大的框架方向領域未做大的調整,在可具體落地實施的產品標準、標簽標識要求和進出口監管方面的制修訂工作較多,總體上說,標準細化、產品標簽中涉及“健康”的內容趨嚴以及進口監管中諸如準入限制、邊境抽檢和文件審查等要求修訂頻次繁多等已成為國際食品標法制修訂的風向標。因此,加強國際標法發布更新監控和數據整理匯總,做好國內外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對標比對,標簽標識研究細化和進出口監管要求的實時把控,對產品獲得境外國家、地區準入資格,規避入境風險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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