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金屬合金類材質之管理,衛生福利部于2023年1月11日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刪除金屬罐之材料分類,新增「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金屬合金者」及「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涂漆者」項目規定,配合該衛生標準已研擬「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金屬合金者)之檢驗」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涂漆者)之檢驗」兩篇檢驗方法,故辦理旨揭公告方法廢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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